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张家港系列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张家港系列活动的通知
语委各成员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今年9月10日至16日是第21届推普周。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8〕3号)、省语委《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江苏系列活动的通知》(苏语函〔2018〕1号)、苏州市语委《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苏州系列活动的通知》(苏语委〔2018〕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本届推普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语言能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落实张家港市“四大路径”“四个港城”发展新要求,推动港城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向改革开放40 周年献礼。
二、活动主题
本届推普周主题: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
三、主要内容
(一)营造浓郁的推普周氛围。各单位在醒目位置通过横幅、电子屏等进行推广普通话宣传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利用橱窗、版面等阵地,办一期推普周宣传栏;学校广播站、电视台等开辟推普周专栏,宣传国家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政策法规,报道校内外推普活动的开展情况。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营造浓郁的推普氛围,积极探索推普新形势,注意做好文字、图片等材料积累工作。
(二)完成县域普通话测试。组织相关学校普通话调查员进行培训,加强普通话测试站管理工作,为市民测试普通话提供便利,做好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
(三)参加苏州市“家在苏州•美丽姑苏”2018年苏州市中华经典诵读系列活动、苏州市第十三届中华经典美文诵读大赛。积极传承中华经典,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师生吟诵经典的水平,提高国民语言文化的素养,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水平。
(四)举办第十届张家港市“普通话、张家港方言、英语口语”比赛。结合开展“沙洲好故事”比赛,引导青少年积极传承中华经典和地方文化,充分彰显语言文化的多元化和多样性。
(五)组织以“家在苏州•美丽姑苏”为主题的“2018年张家港市规范汉字书写比赛”,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苏州市决赛。(活动方案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紧扣主题,做好推普宣传活动。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个关键历史节点,各地要紧扣改革发展主题,发扬改革创新精神,不断研究语言文字工作领域的新情况,主动适应当前国际国内发展的新形势,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积极探索推普新形势。
(二)强化责任,不断提高我市城乡已发规范使用国家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江苏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三条规定,“每年九月第三周为本省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宣传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他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从2017年起,我市已将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列入政府教育目标责任监测工作之中,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推普周宣传活动,落实好推普宣传责任。
(三)行业联动,提升推普活动综合成效。各级教育、语言文字、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公务员管理、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及军队相关单位,都要结合本届推普周主题和各行业的特点,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各地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和行业系统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自身特点认真组织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
(四)创新方式,切实增强宣传活动实效。创新活动内容、载体和方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应特别重视发挥“互联网+”对于推普工作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社会群众乐于接受的活动形式。应创新社会参与机制,鼓励社会单位、媒体、企业等根据各行各业特点,开展公益性推普宣传活动,为国家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发展做出贡献。
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结合本届推普周主题及各自特色,可自行设计制作各种宣传品,并通过各类媒体、各种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坚持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准确有效地推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推普周整合引领作用,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务求实效。
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并于9月10日前将活动方案上报市语委办,于9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市语委各成员单位通过张家港政务网发送活动照片3~5张,至教育局基教科陈晓芳,各中小学、幼儿园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有插图)通过教育局OA报市教育局基教科陈晓芳,联系电话:58155290。
附件:
1.“家在苏州·美丽姑苏”2018 年张家港市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比赛活动方案
2. 2018年张家港市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比赛参赛人数统计表
3.2018年张家港市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比赛学校复赛名单
4.2018年张家港市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比赛送审作品登记表
5.规范汉字书写比赛参赛作品登记卡
张家港市教育局
张家港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8年9月1日
附件1
“家在苏州·美丽姑苏”2018 年张家港市中小学生
规范汉字书写比赛活动方案
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学校书法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书写习惯,提高学生规范汉字书写能力,充分感受汉字魅力,落实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语委办《关于举办“家在苏州·美丽姑苏”2018 年苏州市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比赛的通知》(苏语委办〔2018〕15号)文件精神,张家港市教育局、语委办将于9月在全市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相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家在苏州·美丽姑苏
二、参赛组别
小学组(4年级及以上)、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中技校)。
三、参赛要求
1.书写内容:从《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推荐背诵的 136 首古诗词,或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的经典诗词中选取1篇诗词作品。可书写全篇诗词,也可书写部分诗词,但句意应保持完整,字数不限。所有书写的作品内容都应提供出处。
2.书写要求:须使用规范汉字书写,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如不能提供书写作品的内容的明确出处,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及“二简”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均取消个人评奖资格。
3.书体类别:本次比赛项目分为硬笔字(楷书、隶书、行书)和软笔字(楷书、隶书、行书)两大类。硬笔字用钢笔书写(小学生可以用铅笔),软笔字用毛笔书写。软笔作品,不超过四尺整张;硬笔作品,不小于A4纸(格式可从苏州语言文字网下载,打印)。
四、比赛流程
比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环节。
1.初赛。由学校组织。推普周期间,各学校启动比赛,以赛促练,形成学生人人写好规范字的氛围。各校于9月14日前填写《2018规范汉字书写比赛比赛人数统计表》(附件2),并通过教育局OA报基教科陈晓芳和少年宫各一份。
2.复赛。
(1)每个组别每个书体类别可各推荐1名学生参加复赛(每所学校限送6名,有多个校区的,可适当增加),特别优秀的参赛选手可以参加两个书体类别,但名额计入学校总数。
(2)学校将推荐参加复赛的学生作品于9 月14日~15日交至少年宫陈冶平老师处,联系电话:139******7697。所有上报作品须落款并加盖印章,同时填写《规范汉字书写比赛参赛作品登记卡》(附件5)并粘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其中指导教师只能填写1位。同时各校填写好《2018年张家港市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比赛学校复赛名单》(附件3)、《2018年张家港市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比赛送审作品登记表》(附件4),将电子稿通过教育局OA报教育局基教科陈晓芳和少年宫邮箱各一份。
(3)少年宫对各校送赛作品进行初评,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市的现场书写比赛。教育局于9月25日将参加复赛的学生集中在少年宫进行现场书写。现场书写时自备书写工具(纸、笔、墨、垫毡等),书写格式自定。
3.决赛。市教育局、语委办根据复赛结果,推荐优秀作品参加苏州市决赛(其中软硬笔作品比例为1:1,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比例为1:1:1)。
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大赛组织机构享有使用权。
五、奖项设置:
1.学生奖项: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各若干名。
2.教师奖项:优秀指导教师奖(一等奖作品的指导老师)若干名。
3.组织单位奖项:优秀组织奖、组织奖若干名。并择优提名推荐1至2所学校参评苏州市组织奖和优秀组织奖。
六、其他要求:
本次活动的各个环节,各参赛学校不得以活动名义向参赛学生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陈晓芳,联系电话:58155290。
张家港市教育局
张家港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日
用户登录